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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客户案例>行业案例>政府机关>张家港市消防大队

  张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队组建于1979年,副团级建制,现辖张家港特勤、保税区特勤、金港3支现役消防队和锦丰、凤凰、塘桥、城西、乐余、大新6支政府专职消防队,现有南丰消防站、乐余消防站在建。大队共有现役编制130人,合同制战斗员编制数146人,专职消防民警20名,合同制文员编制数77名。装备了美国大力、德国西格纳、32米智能云梯等60辆执勤车辆。
  大队先后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3次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基础建设先进集体”,2次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平安创建先进基层单位”、“全省公安系统先进集体”;连续9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十佳基层大队”,连续8年被评为“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大队”。2011年,大队被团中央、公安部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三等功。大队党委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大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公安消防大队”、“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公安消防部队成绩突出集体”,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被公安部记二等功。今年,大队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示范基层所队,被省文明委评为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被苏州支队评为全市消防监督执法先进大队,大队党委被中共公安部消防局委员会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公安部消防局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委”。2014年,大队连续第九年被江苏省消防总队评为“十佳基层单位”,被苏州支队党委评为大队级“好班子”,大队下属三个现役中队中,金港中队被总队党委评为“基层建设先进中队”、特勤六中队和保税区特勤中队均被支队党委评为“基层建设先进中队”。
  近年来,大队积极探索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增长方式,按照“做强做大现役队、巩固发展政府专职队、大力发展镇企保安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建设思路,走出了一条“多种形式”、“防消合一”的消防队伍发展之路。市政府把消防大队和政府专职队都核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财政每年用于政府专制队员和协管员的日常经费和人头经费达到1294万元。镇企保安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则由受益乡镇、企业根据实际消耗补贴。依托完善的经费供给和保障机制,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健康生存和长远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公安部消防局率先在我市开展乡镇消防机构建设,我市依托现有的政府专职队,创新性地赋予其监督检查职权,充实防火监督力量,建立了6支“防消合一”性质的消防中队,有效解决了乡镇一级消防监管机构“缺位”的问题。张家港市乡镇消防机构建设模式得到了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在沿海发达地区予以推广。
  下一步,张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队将继续以张家港精神为引领,深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高全民消防意识,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力为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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