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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客户案例>行业案例>政府机关>张家港市规划局

   张家港市规划局为张家港市规划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内设办公室、总工室、城市规划科、镇村规划科(行政许可服务科)、市政公用科、政策法规科六个职能科室,下设市规划监察大队、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和城市测量队三个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苏州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拟订本市城市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及管理方面的政策及规定。
  (二)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参与研究制定与城乡规划有关的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及各项专业规划;参与、指导镇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市建制镇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组织评审及报批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编制,会同文物管理部门进行历史文化名镇(村)的评审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
   (三)负责核发城乡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含临时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三证”)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市政道路与工程管线等项目的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负责城乡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规划审核工作;负责审核市域范围内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定点,参与其可行性研究并按管理权限核发选址意见书或出具规划审核意见。
  (四)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负责组织检查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城乡规划违法案件;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诉讼、规划执法监督和规划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参与拟订年度土地储备、出让计划。
  (六)负责对城乡规划设计和城乡规划测绘的组织管理;组织开展规划设计方案的竞选工作;组织实施地下管线的普查,组织建立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七)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的业务发展、科技进步、信息交流、技术培训、政策咨询等工作。
  (八)负责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镇(区)规划业务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张家港市规划局网址:www.zjggh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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